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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臭味盐事件追责:不伤害人体但感官指标不合格

来源:工信部网站 时间:2017-05-08 10:20:12

  河南对“臭味盐”事件启动追责

  针对近日媒体披露的“臭味盐”问题,河南省盐务管理局5月6日通报称,对涉事相关责任人实施追责,并对全省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大检查。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5月6日召开该省辖市、县盐业局长会议指出,根据国家督查组要求,对涉事企业前期已采取的查封、封存、下架、召回、暂扣食盐生产、批发许可证的基础上,联合平顶山市政府,依据法规从快从重处罚涉事企业,同时启动追责机制,依法依规对涉事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实施追责。

  河南省盐务局已下发紧急通知,责令涉事的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将销售到省内外的7000吨左右食盐进行召回,于10日内完成。

  上述涉事企业所在地系“中国岩盐之都”平顶山市叶县,当地盐储量多达3300亿吨。近期,媒体报道了平顶山个别公司所产的食盐有异味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河南省食盐个别生产批次的异味来自丙酸、丁酸等脂肪酸。异味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食盐中异味源含量极微但仍会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虽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其产生的异味会使食盐的感官指标不合格。

  此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联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机构组成督察组,赴河南省专项督察异味食盐问题。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通报称,从5月6日起,在全省迅速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制盐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大型超市、零售商户、集体食堂和农村偏远市场,对盐业违法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处。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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