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模式创新正当时,相芯AI法官助理来了

2020年09月21日 12:32:58  来源:中网资讯商业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截至20203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9.0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4.5%

随着互联网全面普及,公民日常生活与互联网结合也愈发紧密,一旦在互联网中发生侵权、违约、纠纷等案件,往往因为互联网的特殊性而存在申诉难、取证难、审判难等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互联网法院自2017年开始陆续成立,专门解决传统司法模式不易应对的涉网纠纷。


 

仅以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例,截至20207月底,共收到在线立案申请107324件,诉前化解59201件;2019年法官人均结案达到了1181件。案件开庭平均用时21分钟,较传统模式节约五分之三,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以上。

互联网法院之所以如此高效,与AI法官助理、在线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在线数字庭审直播、区块链存证等一系列互联网创新技术的应用关系密切,尤其是AI法官助理,帮助法官实现了分身有术,变相增加了司法资源的供给量。

 

真人形象、AI大脑,智能助理让法官分身有术

对于当事人双方而言,互联网法院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远程出庭,有电脑、平板等智能终端即可,不像传统司法模式下,打官司需要多次前往法院,有时还要奔赴外地起诉、应诉,耗费大量时间精力。

既然有数字化法庭,自然也会数字化法官。AI法官助理扮演的正是这样的角色:它能够主持庭审流程,在开庭前相对固定的问询环节中,搜集并记录原被告双方关于案件的陈述资料,是真人法官的重要助手和高效补充。

在接入AI法官助理后,真人法官只需在后台掌握庭审进程,当发生突发情况时,可迅速通过语音控制系统人工接管庭审工作,做到了一名法官在同一时间掌控多个庭审的突破。法官素来被视为司法公正的代表,往往被要求着装庄重、仪态庄严,AI法官助理同样具备上述外表特点。

 

 

从效率提升到模式创新,司法进入信息化时代

 

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既是应用数字技术于司法审判,赋能社会治理的实践者,又是保护数据资源,构筑公平和安全数据利用秩序,赋能社会的探索者。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如是评价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的出现,适应了互联网公共治理要求。它通过对现有诉讼制度进行改造,降低了互联网法院的上诉门槛,让更多公民选择通过法律解决网络纠纷,不仅让当事人在方便快捷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还提升了法院办案效率和透明度。

互联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案情相对简单,案件数量却相当庞大。为了让有限司法资源能覆盖更多公民,包括AI法官助理在内的各类庭审辅助工具的重要性正不断凸显。对法官们而言,有了AI法官助理,不需再埋头梳理厚厚的卷宗,将更多的精力用在审判核心事务中,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有从业人员表示:如果没有互联网技术的支撑,法官即便是按照‘996’的工作状态,都不可能取得现在这样的成绩。

除了为真人法官提供庭审协助,AI法官助理还能扮演普法教育者的角色,以真人法官形象出现在各类宣传平台上,为公民带来生动、具体的司法案例教育,提升全民法律意识。


相芯科技STA技术,打造多元化AI法官助理


相芯科技致力于智能图形技术的融合与创新,通过自主研发的语音动画合成技术(STA),可以打造多元化风格的AI法官。该技术将深度学习神经网络和计算机图形学结合,让计算机能够理解语音的内容并精细驱动虚拟形象的口唇动作、面部表情、肢体姿态。得益于该技术,AI法官助理在视觉效果上与真人法官相差仿佛,在宣读规定和庭上表述时,甚至口型都与真人几无差异。

 

 

配合自然语言处理技术(NLP),AI法官助理可以像真人法官一样主持庭审和分析判断,让真人法官真正实现分身有术,得以从繁琐的流程行工作中解放,将更多注意力放在对复杂案情的判断上。

得益于STA技术易操作性,法院宣传部门仅需输入文本资料,AI法官助理就能如真人法官般娓娓道来,批量输出讲解视频,显著提升了普法教育的效率。

另外,AI法官助理也是加速司法上云的重要助力,有效推进传统审判流程和数据信息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加速实现司法工作的数字化升级。尽管AI法官助理现阶段仍主要处理涉网争端,然而已经在未来的司法创新中已经埋下了伏笔,其高效性、易用性和可复制的特点,未来足可全面拓展至更多司法领域。

  

互联网时代,中国影响力的弯道超车

 

2017年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又陆续挂牌成立了北京、广州两家互联网法院,三家互联网法院运转平稳、备受好评,在司法创新领域走在世界前列。其中杭州互联网法院作为全球首家专业互联网法院,甚至吸引了美国、法国、南非、越南、澳大利亚、阿联酋等30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法官、官员、学者500余人参观学习。

可以说,设立互联网法院是我国推动完善互联网治理的一次积极探索,在为其他国家提供先进经验与借鉴意义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前互联网时代,欧美国家通过判例法对世界新经济秩序、政治秩序、法律秩序的形成起到了引领作用,许多著名法律原则、法律秩序,包括一些著名的法律纠纷解决机构的设立都与欧美国家有关。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中国正凭借在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实现互联网司法创新的弯道超车,从而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更大影响力。

正如过去许多国家的律师和法官受英国司法界影响,总是在出庭时佩戴象征司法威严的假发,未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向中国互联网法院取经,让AI法官助理成为法庭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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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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