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女人,不渴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很不幸的,我生活在结婚随便、离婚更随便的速食年代。我与肖正雄,属于标准的闪婚闪离。前后不到三个月,似乎走完别人三十年的人生。父亲不无感慨的说:“雨薇,你的人生经历真够丰富的。”那是,父亲与母亲互为初恋。这辈子,彼此是彼此的唯一爱人。

肖正雄在离婚协议书上的签名,前所未有的龙飞凤舞。我打趣的说:“你是迫不及待,还是心有不甘?”他苦笑:“明知故问。”结婚之前,女人是玫瑰花;结婚之后,女人是豆腐花。我这个“花”级人物,就这样从幸福天堂直接打入痛苦地狱。我还得感谢肖正雄吗?他很有风度,尽量满足我在物质上的要求。
母亲唉声叹气:“雨薇,你咋这么命苦。”我命苦吗?不见得。人生未满三十岁,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开始。“你是离异人士,找对象不容易啊。”沉默,我有自知之明。条件稍微好的男士,他不会选择我;条件稍微差的男士,我不会选择他。高不成、低不就的,蹉跎不起的永远都是岁月。我,也一天天老去。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恢复单身贵族没几天,读书时候的那群狐朋狗友纷纷电话上门。“雨薇,你确定没有骑牛找马?”“雨薇,你确定他没有婚外偷情?”离婚已成事实,继续追根到底满足了谁的偷窥欲望?一概敷衍了事,我没有责任没有义务解答任何问题。意兴阑珊之余,多情的关心终于如愿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