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专题-娱乐-社会-图片-问吧

主页>娱乐生活>娱乐要闻>

臧天朔涉聚众斗殴案今日再次开庭 服刑到2014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09-11-28 07:22:45

臧天朔此前庭审时否认控罪

  中新网11月27日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歌手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案,今日将再次开庭,如无重大变故,法院将做出一审判决。

  据指控,2002年12月31日,臧天朔与孙宝和在河北廊坊经营“朋友”迪吧。2003年6月20日,孙宝和向“朋友”迪吧索要20万元股份转让款时,与迪吧总经理吕长春发生争吵。当晚吕长春在臧天朔授意下,纠集近百人与孙宝和的人发生械斗,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今年10月14日,臧天朔首次出庭受审,称出于同情,愿意赔偿,但不认罪。今日二中院将对此案再次开庭。

  案情回放

  2002年12月31日,臧天朔与东北人孙宝和共同在河北廊坊经营“朋友”迪吧。后因经济纠纷,孙宝和在廊坊开了“热浪”迪吧,另立门户。

  2003年6月20日晚9点左右,孙宝和向“朋友”迪吧索要20万元股份转让款时,与迪吧总经理吕长春在电话中大吵起来。双方约定,各自找人在廊坊市火车站广场见面。

  当晚吕长春在臧天朔授意下,纠集近百人持砍刀、铁管等凶器,与孙宝和的人械斗。

  械斗中,孙宝和一方的保安经理孟龙被打死,两名保安及多名广场上的无辜路人受伤。

  2008年11月6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公布,2008年9月28日,因涉嫌聚众斗殴罪,歌手臧天朔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本文来源:中新网 作者:张伟娜)

  最新消息

  臧天朔涉黑案今早9点半在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臧天朔被判聚众斗殴罪名成立,获刑六年。北京台法律进行时进入庭审现场记者透露,臧天朔被判聚众斗殴罪,有期徒刑6年。之前已经拘押一年,因此应该服刑到2014年。

作者:  责任编辑:赵丹红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暂无关联文章,您可通过站内搜索查询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