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法治周末记者致电国美品牌中心副总监安女士,欲就终审判决的相关问题对其进行采访,对方表示:“对于此事国美不会再多说,法院判决已经很清楚了。”
家电圈智库首席研究员文剑对法治周末记者称,如果时隔6年,这场官司才正式告结,无论是国美,还是陈晓,双方都不愿意再度提及,因为国美是典型的赢了官司、输了舆论、伤了品牌诚信;而陈晓以内部人的方式曝出大量国美电器的内幕,对国美品牌和信誉造成不小的伤害和冲击,的确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契约精神。
在文剑看来,当年陈晓发表一系列不利于国美的言论,应该还是在私下场合的“泄私愤”。他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道,陈晓于国美危难之际担大任,带领国美走出黄光裕突然被捕入狱的危机,他当时认为自己对国美有功,自然希望可借机获得国美发展的控制权,而在那场国美“陈黄之争”中,陈晓成为出局者,痛失国美的平台和话语权,也被外界描述为“负心人”,这对陈晓个人的社会形象和地位都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因此在私下场合陈晓以知情人的方式剖析国美内幕,实际上却是对过去几年自己在国美职业生涯的总结,更是对于国美未来发展的不看好。”文剑说道。
但作为一名职业经理人,陈晓为何会忽略基本的契约精神,在离职后爆料老东家的负面消息?
法治周末记者欲联系陈晓方面了解当初发布这些言论的初衷以及对终审判决的回应,但未果。
文剑则认为,根源在于陈晓并非简单的职业经理人,他是企业家,甚至可以说是一位中国企业家“枭雄”,他一手创立永乐电器,因此在其骨子里始终拥有“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基因,所以才出现了一场“小股东借助大股东身陷危机之后,趁机弯道超车反制的商业暗战”。
捍卫“契约精神”
但在现有法治环境下,陈晓最终需要为这场“暗战”埋单。
洪仕斌表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需要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陈晓受命管理公司,与大股东争夺控制权未果,又在离任后爆老东家商业资料,这些行为有违市场信用,给国内职业经理人市场作出了不好的案例。”
“如果无人要求其为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整个社会或许最终都将为这些违约行为买单。”洪仕斌说道,如今终审判决陈晓归还国美1000万元,就是一场为契约精神而战的胜利。
在他看来,“陈黄之争”受到全球关注的原因,并非在于谁能最终获得国美控制权,而是在单个案件背后公众需要看到趋势性的信息,即“市场是否尊重和如何保障创始股东的权益,这关系到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规定。
洪仕斌认为,这意味着遵守合同的契约精神在现行法律中已经不可忽视。
“终审判决只是对于国美与陈晓诉讼案件的一个亡羊补牢的举措,虽然不会对国美未来的发展产生多大的利好和影响,但却说明了一件事——对与错。”洪仕斌向法治周末记者说道,“这是对契约精神的尊重。作为职业经理人,不但需要一般职业人的操守,还要有推动公司向前发展的能力,同时信守契约精神,是职业经理人应坚守的道德底线。
见习记者 文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