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老吉、加多宝红罐装潢权诉讼案在广东高院正式开庭审理,历经长达9个小时的庭审,当场并未判决,历时近10个月的红罐之争陷入拉锯战。
此前,加多宝一再拖延开庭时间,王老吉大健康则表示,相信正义一定会迎来最终的胜利,并对加多宝进行了正义反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认为,“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而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王老吉的赢面较大。
(图:红罐过堂:交锋三大观点 王老吉赢面较大)
“红罐诉讼庭审现场,王老吉与加多宝双方辩论激烈,鏖战9小时。王老吉法理充分,正义凛然,加多宝虽然‘强词’,但似乎无法‘夺理’,总体而言,大家感觉王老吉的赢面较大。”一位现场旁听的法律人士如是评价。
据了解,针对法庭归纳的四大争议焦点,双方围绕红罐装潢归谁所有,展开了最为激烈的交锋。庭审现场,加多宝代理律师主要提出三大主张,强调凉茶红罐包装由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设计,并于1997年申请专利;加多宝在17年里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品牌推广;认为商标和商品的包装、装潢是独立的,受不同的法律保护。
对此,王老吉大健康方面则给出了三点有力的反驳。其中,关于加多宝提出的“设计说”,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表示,红罐包装是不是陈鸿道设计、陈鸿道以自己身份设计还是受鸿道集团委托设计等问题目前无法证实,陈鸿道一直弃保外逃,目前尚未归案无法出庭。另外,设计并不产生装潢权。
早在1995年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此外,加多宝所提供的红罐专利设计证书上的专利已经过期,没有法律效力。
关于加多宝提出的“使用说”和“投入说”,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当庭指出,事实上,“王老吉”商标已于1992年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也就是说,在1995年广药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前,王老吉凉茶已是知名商品。
加多宝的投入,已经取得了巨额经济回报,但不代表其拥有该知识产权。在本案商标许可期间,加多宝公司只是受托加工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产品制造者”和“生产者”,不是装潢的使用者,法律意义上的“产品制造者”和“生产者”是广药。
关于加多宝提出的“分离说”,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表示,在法律意义上,王老吉商标和红罐装潢已经固化为一体。就好比山水画,如果没有山,没有水,还是山水画吗?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认为,“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很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包装、装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如果把红罐剥离给另外一个品牌,势必会为消费者带来混淆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