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江苏三友调整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数额有所增加。
根据公告,该次股东大会否决了原第四条议案,内容为:“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18,014,162.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124,885.49元,减上年提取盈余公积824,147.77元,减上年已分配利润11,212,5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102,399.85元,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8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8,617,399.85元,向后滚存。201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时,新增并通过了第11条议案,内容为“公司经审计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102,399.85元,提议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2014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224,250,000股增加至278,070,000股。”
两相对比,分红数量大大增加,并有送股行为,股东获益良多。